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 贵池区林业局>信息浏览
索 引 号:  032847231/201411-04832 名  称: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
生成日期:  2017-03-30 发布机构:  贵池区林业局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主题分类:  
文  号:   语  种:  中文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

一、为及时汇总、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通过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方式公布本单位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涵盖本年度自 11起至1231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应当具体体现以下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本局全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所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等;

2.本局所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工作情况;

3.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各分类信息数;

4.全年通过各种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渠道分别公布政府信息的数量;

5.公开查阅点查阅政府信息的人数,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年度内本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依申请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

2.年度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件数;

3.年度内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件数;

4.年度内已答复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件数。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1.年度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的件数,其中包括:

1)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件数;

2)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件数。

2.年度内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件数,其中包括:

1)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件数;

2)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件数;

3)判决变更的件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上级部门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中指出的工作不足,说明原因及改进措施;

2.民主监督和社会评议中发现和反映的问题,说明原因及改进措施;

3.局机关内部自身发现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所采取的具体改进措施。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