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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328474X/201501-00018 名  称:  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
生成日期:  2017-12-12 发布机构:  区公安局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主题分类:  
文  号:   语  种: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改进机关作风,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标: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四难”现象和“吃、拿、卡、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严格依法管理、审批、处罚等,依法办事水平得到提高。

 二、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政务公开考核的结果,是评定各单位工作实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组织:分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一)具体办事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公开和执行情况。 

(二)履行承诺及办事效率情况

(三)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四)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执行情况。

(五)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置情况。

(六)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

五、考核办法: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单位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进行。被考核单位或个人就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政务公开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采取现场考核、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挂钩。